报考公务员身体标准要求,报考公务员身体标准要求是什么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报考公务员身体标准要求,以及报考公务员身体标准要求是什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报考公务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2、公务员体测标准女生
- 3、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录用标准
- 4、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 5、公务员报考体检标准
报考公务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国籍要求: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对象需满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这一大前提,其他国籍人员不在招考范围内。年龄要求:国家公务员考试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人员年龄要求有所放宽。
2、考公务员的要求和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要求: 一般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要求: 一般要求在18至35岁之间,具体年龄要求可能会因岗位和单位而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他资格条件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务员体测标准女生
公务员体测标准女生:10米×4往返跑,30岁(含30)以下,女生用时不低于14秒1;30岁以上,女生用时不低于14秒4。女生800米长跑,30岁(含)以下用时不低于4分20秒,30岁以上用时不低于4分30秒。
女子组:30岁(含)以下:10米×4往返跑用时≤14″1,800米跑用时≤4′20″,纵跳摸高≥230厘米;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用时≤14″4,800米跑用时≤4′30″,纵跳摸高≥230厘米。
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公务员体能测试项目:女子组为 10米x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
米跑,10米乘4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女子组不低于4分20秒。10米乘4往返跑:女子组不低于14秒。纵跳摸高:女子组不低于230厘米。
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录用标准
一般检查的就是视力以及色盲、色弱的情况,当然对于一些特殊的岗位,比如警察类的岗位,视力就会有特殊的标准,比如裸眼视力不能低于8。
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六条:外科(需满足以下所有内容):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
人民警察体检录用标准如下: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公务员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介绍如下: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视力要求:单侧裸眼视力需高于或等于8,单眼矫正后的视力需高于或等于0。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求什么条件如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满足年龄要求。
以下是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历要求科以上学历,自考、党校、等国家承认的学历都可以的,除非是职位特殊说明只要全日高等教育学历。国家公考不限户口国家公考不限户口;地方性考试一般要求是当地户口,但是深圳、广州等少数几个地方除外。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报考条件即可参加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分两大类,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进行报考。
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满足年龄要求。
公务员报考体检标准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公务员体检标准如下: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其细则如下:项目一:眼科 一般检查的就是视力以及色盲、色弱的情况,当然对于一些特殊的岗位,比如警察类的岗位,视力就会有特殊的标准,比如裸眼视力不能低于8。
年公务员体检新标准细则具体如下:身高、体重检查:男性身高不低于16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0cm。
关于报考公务员身体标准要求和报考公务员身体标准要求是什么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anglessons.com/post/9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