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务员体检,2012年公务员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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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体检第十一条怎么确定?
答:事业单位的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所以,受聘者如有以上症状,原则上不予录用。
宁波地区公务员体检标准是什么?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及》等政策执行。
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全国公务员考试网上还说明了具体的体检标准如下: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我报考的2012山东公务员,笔试面试都过了,面试提交的是《暂缓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现在马上要体检了,但?
你先不要辞职,先去参加体检,体检能参加的,如果体检时遇到招考单位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你就说单位主管领导不在,有事出差,需要等一周时间,总之先参加体检再说。
等体检也过了,政审的时候在辞职。我记得我前年考公务员就是这样,但是我们单位领导很通情理,面试就开了同意报考的证明。当我体检政审都过了,录取单位要调动我的人事档案时,我才辞职的,我之前在学校做老师,是事业单位,我觉得之前单位不一样,可能政审也不太一致,不知道你原单位是个什么性质的单位。一般单位如果是考公是允许参加的,为什么你的单位不行,你的单位很牛?像你这样,到时候调取人事档案还会比较麻烦啊。再说了,这个还有工龄计算和公积金、社保的转换问题,调动工作是挺麻烦的。你的原单位是不是不想给你计算工龄什么的?2012河北省高考体检项目是什么?
1 2012年河北省高考体检项目是一项对考生身体状况的检查。
2 考生需要进行身体各项指标的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视力、[_a***_]、心电图等。
3 通过体检可以及时发现考生身体存在的问题,为后续的高考生活提供保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2年公务员体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2年公务员体检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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